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附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额度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杭州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怎么计算?杭州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额度又是什么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为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
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提取类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本地商品房的,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的可通过该事项办理。
2、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能通过银行联网数据获得还款信息的,可通过该事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4、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符合离休、退休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4、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六个月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提取。
5、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
6、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7、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六个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8、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杭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1、未申请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当月满一年的账户余额。
2、申请住房贷款的,为购房合同签订当月的账户余额。
3、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提取。
二、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
不超过政府部门批准之月起一年内的账户余额。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一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四、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1、租赁其他住房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2、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3、租赁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低保证有效期内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本息余额。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停缴封存后提取本人公积金本息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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